星期五, 2月 22, 2008

難忘的元宵節

媽媽幫我準備的元宵燈籠,所以我們到河堤上看煙火,騎腳踏車!這天週四,我們一家三口,吃完了元宵和晚餐,重新幫以偲裝上腳踏車的兩個輔助輪,因為前一陣子,他突然心生一計,說要練習騎腳踏車,但是不要輔助輪了,但是平衡練得不好,所以,為了能夠常常還是去騎腳踏車,就把輪子給裝了回去!不過,這個晚上,很特別,本來以為他還會怕煙火的,居然不怕了,不過,太大聲的煙火砲聲,還是會嚇得他棄車而逃,害的我和媽媽都快笑翻了!回家之後,因為要去光磊叔叔家,所以我們決定不騎摩托車,改騎爸爸的腳踏車去,因為就在環山路而已,所以兩個就高興的到萊爾富去買了飲料和零食,就要過去,不料,到了致伸的路口,一台不長眼的車子,就慢慢的開過來,把我們的腳踏車前輪壓到都彎曲不能轉了,接著以偲和爸爸就摔到地上,車子才停下來,駕駛下來,一直問以偲有沒有怎樣,以偲大概也嚇到慌了,人家問他痛不痛,他還裝勇敢的回答,不痛不痛,然後手就摸著他左邊的頭撞到地上的地方,一直一邊揉,一邊說不痛,那個駕駛還說,弟弟沒怎樣的話,我拿糖給你吃,好不好?!中間,爸爸氣了,就跟那個駕駛理論了一下,以偲討厭人家吵架,還叫爸爸不要說話,就說,別吵了,我要回家了!哈哈!不過好玩的是,我也趁機會教育一下,就說,以前在美國的時候,看到美國的年輕人,要是發生車禍,一定要把車子停在原點,然後等待保險公司與警察來處理,要是等很久的話,還可以拿球出來玩,千萬不是愁眉苦臉的等,擔心被罵的在原地打電話!嘻嘻!不過,昨天是元宵節,警察勤務很多,我們等了一個小時,交通隊才來作筆錄,又等了一個小時等警察幫我們做筆錄,所以回到家都已經十一點了!回到家,媽媽聽到我們出了車禍,看到事故記錄單,都很驚訝的說,你們出了事情,也不通知,害媽媽很擔心!!!!
我跟以偲說,這是個很難忘的元宵節,但是他沒有辦法釋懷,說我不想記得!但是我跟他說,明天你倒是可以很威風的跟同學說,我昨天有坐到警車喔!這可威風了吧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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